自然公園的規定和禮節
規定
為了維護青森縣的自然公園並使其永續發展,請遵守以下規則。
請勿捕捉動物或採摘植物,請勿將
石頭帶回家
請勿採摘或帶回園內的任何花草樹木,在原處欣賞即可。花草樹木的生長需要花費多年的時間。
禁止露營和篝火
請在指定地點進行露營或篝火活動。在指定地點以外進行露營或篝火活動可能會引起火災或損傷植物。
禁止塗鴉和破壞行為
為了保護大自然,請勿塗鴉或破壞公園的設施或植物。公園為公有設施,塗鴉是犯罪行為(毀損罪)。
禮節
為使每個人都能享受公園美景,請保持公園整潔。
請妥善安排行程
務必事先確認氣候、交通路線、道路狀況和火山資訊。並確保行程不過於勉強、緊湊,以免發生意外。
安全駕駛
撞上野生動物恐造成人身傷害,並對野生動物的生存造成威脅,務必小心。請勿開車進入禁區。
請事先確認洗手間相關位置
某些地區未設有洗手間。請事先如廁或攜帶便攜式馬桶。
行走時請勿偏離步道
請勿擅自進入有繩索圈圍的區域或偏離木道行走,以免損傷植物及其棲息地。
請將垃圾帶回家
為保護自然景觀,請將垃圾(包括吃剩的食物、包裝物和空罐等)帶回家。認為食物和飲料會腐爛分解而將其隨地丟棄是錯誤的觀念。
注意潮水的漲退
請事先收集足夠的資訊,確認警告事項,以免在海岸發生事故。
請勿餵食野生動物
餵食野生動物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,並破壞生態系統,故請勿隨意餵食野生動物。
只能在指定區域吸菸
請將菸蒂和菸灰帶回家,以免引起火災。只能在指定區域吸菸,並隨身攜帶便攜式菸灰缸。
請勿大聲喧嘩,
以免妨礙他人安寧
請勿製造噪音、大聲喧嘩交談、堵塞道路或步道,或擅闖私人土地,以免對他人造成困擾。